记者 满淑涵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诸多条文成为亮点。
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如何作为?落实环保新法还有哪些具体困难?带着这一串问号,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商洛、渭南两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缺人、缺钱、缺设备”是调研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
新法“亮牙”尚需资金助力
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对于商洛市商州区环保局局长南荣民来说,经过专题学习、知识培训、分期宣传等多轮普法后,感觉要达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严格环境执法”要求,仍然存在现实困难。比如,监察大队和监测站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因资金缺乏,环境监测综合大楼项目至今无法实施。
“更为紧迫的是,保南水北调出境水质安全压力加大。”他说,“绝大部分移民搬迁项目因资金紧缺没有建雨污分流设施,雨污水直排丹江。”
商洛市副市长柳宪军则坦言,商洛地方财力困难,除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外,重金属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同样面临较大资金缺口。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是商洛税收大户。该公司副总经理陈超表示,过去‘唯经济论’,环保门槛低,导致历史遗留环保问题较多,要清理环保欠账,对执法是个考验。
山阳县环保局局长巩林平摆开自家“难念的经”:“日常监测运行费用,是不小的一笔开支。况且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在住建部门都有立项,环保上并无投资支持。”
渭南市副市长高洁同样直呼加大环境执法投入,她建议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有力执法还需强化“臂膀”
要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现代化设备必不可少,但基层环保部门普遍缺乏必要执法装备。
渭南市环保局局长张永说:“环境执法装备滞后,与现有执法需求差距很大。通信设施跟不上,或执法仪器陈旧落后、品种少、档次低,现场执法多靠眼观、耳听、鼻闻、手摸的传统手段,严重制约基层环境执法水平。”
“商州区环境监测站没有任何器械设备、设施,正常业务无法开展。从区一级来讲,环保部门未列入执法执勤部门,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日常监管、解决信访投诉的车辆也难以保障。”说起“设备难”,南荣民一脸愁容。
商洛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继续“吐槽”尴尬地位:“环保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难以落实县区政府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权责利不统一,难以整合资源支持环保工作。”
急需筑牢人才基石
实施新《环保法》,需要培养和储备环境专业人才,建立专业化环境管理和管理队伍,但基层环保部门往往存在执法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
“山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编制15人,在岗6人。”巩林平介绍说,“商洛市曾两次遴选在职干部,补充环保岗位缺口,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而取消岗位,应届生招考又因严格的专业限制而‘卡壳’。”
“环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大多‘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知识匮乏。”张永道出相同困惑。
刘福明也提供了一组人事数据:“商洛市环保部门工人比例占44%,全市专业人员只有12名,其中仅5名研究生。”
“跟其他专业一样,环保专业毕业生也存在扎推一线城市的现象。中西部地区要缓解人才之困,还得硬件和软件双管齐下。”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邓顺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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