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鹏/实习记者 鱼哲婧)4月17日上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情况通报会。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周玉明主持会议。
会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林业厅应邀分别就我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存在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情况通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五年来,在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增加国家生态补偿资金、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依旧突出,仍存在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较严重等情况。继续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秦岭低碳环保循环发展,强化对秦岭矿产资源开发建设管理的形势严峻。
李冬玉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的通报会为即将进行的专题调研做好了准备,感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林业厅的积极配合,希望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发现问题,为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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