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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校+”背景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建议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6-20 08:24 【字体:

□西安市政协 

民革西安市委员会反映,2018年8月,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名校+”工程行动计划(2018一2021年)》。该计划以输出“名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管理为核心,以输出优秀队伍为关键,旨在缓解“择校热”、治理“大班额”,让更多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前期,通过对“名校+”这一教育新政调研发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模式单一。大多数学校采取的“一长多校”制,聘任“名校”校长兼任“+校”校长,但是“名校”校长放在“+校”的精力十分有限。 

二是师资交流出现瓶颈。师资交流在大多数的“民办+公办”学校并未落实,而“民办+民办”尤其是名校间却得以实施。对公办学校或者“+校”师资的激励制度或培养制度不健全,导致师资调配交流在公办学校落实不力。 

三是师资建设缺乏长效机制。“+校”的师资建设不是通过一学期几堂交流课就可议达到效果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等落地生根需要从长计议、统筹规划。 

四是内生动力不足。部分“+校”在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后不能及时转变发展观念,仍停留在标准化上“沾沾自喜”,更多地关注硬件基础设施量的达标,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对自身问题的诊断,缺乏持续的反思与改进。 

五是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名校+”不只是挂靠名校之名,更重要的是“派人手”。目前,对教师选派的能力要求、数量、派出形式、达到的教学标准等缺乏详细的规定和督促检查跟踪。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应从依靠人管理转向依靠制度来管理。从整个“名校+”工程体系的战略目标、角色定位,责权分工、特点优势、工作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全方位进行系统思考设计,建立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支持的“名校+”工程管理体系。 

——合理调配交流教师。应落实人事编制、绩效考核和人员流动方面的政策支持。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坚决落实“民办+公办”学校师资行动计划,合理、充分发挥优质师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 

——加强师资交流培养。应建立“名校名师+”机制,以名校学科名师引领,培育学校间教师合作文化,共享名校优质教学资源(教案、课件、学案),建立“学习小组”,实现校间教学资源的共享与交流,建立“专家工作站”,搭建理论与实践互动平台等。 

——强化自我发展措施。应关注“+校”的发展目标和潜力,借鉴“名校”先进的办学理念、明确的发展目标、积极的师生状态、优秀的办学品质,指导和帮助“+校”诊断问题,提升“+校”自我发展动力,使“+校”获得更多的办学业绩和社会赞誉,获得更多的行政支持和社会认可。 

——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应建立和完善结果性评估与过程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机制,对名校和“+校”运行状态的每一个阶段进行评估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调整;对办学成果要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的结果更加科学化,要保证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方法多样化。

【编辑:李娟娟】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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