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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断缴苗头应引起重视

陕西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3-11-15 09:11 【字体:

□ 宝鸡市陈仓区政协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逐年上涨和相关医保政策调整,居民缴费率出现逐年下降苗头。以宝鸡市陈仓区为例,2021年缴费率为98.5%,2022年缴费率为97.5%,2023年缴费率为96.3%,居民缴费积极性不高及断缴现象有不断发展趋势。
  调研分析,缴费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缴费金额越来越高。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政策自2006年实施,2020年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统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从最初每人每年10元,涨到2023年每人每年350元,增长35倍,远远超过同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已涨至每人380元,按照一个家庭平均6个人来算,一次缴费就要2280元,相当于农民4亩多地的纯收入,这对于农村家庭和困难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是认识存在偏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有保险特性,缴费期和保障期按年结算,当年不用就清零,不予累计,农民群众觉得不划算、不实用;与城镇职工医保比起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以县级二级医院住院为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0%。
  三是部分居民选择性缴费。自2020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后,取消了此前新农合对农村群众实行家庭整户缴费参保的政策,群众可以选择性缴费,部分群众“两头缴费”,即为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和容易生病的儿童缴费,中青年群体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身身体素质较好,选择不再缴费。
   为此建议:
  一、稳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固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到3年,之后结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医疗费用在居民支出中的占比、国民经济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二、加大医疗腐败行为整治力度。规范医疗活动,杜绝一切吞噬医保基金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保障。
  三、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标准。争取向城镇职工医保看齐或与之衔接,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居民群众就医看病的满意度。
  四、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制。建议对一年内未享受住院报销的城乡居民,允许一定比例的缴费累积到下一年使用,适当降低次年缴费金额,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积极性。

来源:各界导报 编辑:郭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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