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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企业、个人的房屋因为债务纠纷形成诉讼,被法院查封、拍卖,简称“法拍房”。在拍卖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房屋在物业公司长期欠账,包括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法拍房”成交后,应缴纳各项税费,但这些税费的缴纳法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有的法院《拍卖公告》规定: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过户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

  •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  高速公路龙门架上的射灯主要用于夜间补光,补光灯作为夜视监控中的一种辅助光源,对自然光源不足时能准确抓拍过往车辆信息、及时提供交通肇事线索以及分析道路交通流量,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保障作用。但这束本意为了保障驾驶员安全的光却带来了安全隐患。

  •  盲道是城市道路建设的重要元素,是弱视者和全盲者等视力障碍人士出行的必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并出台了《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 ​随着国家医保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多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逐步向家庭共济、多元化、大健康用途等范围拓展。北京市、浙江省等地区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用耗材、需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重庆市、安徽省等地区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用途拓展到购买商业健康险、消费体育健康服务等领域。

  • “十四运”作为全国人民的盛事,将是我省综合实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次大考,而交通畅行是看得见摸得着且最具代表性的城市文明的象征。调研发现,我省当前交通出行存在近距离强行跨多车道变道、蠕行习惯、穿插别车、随意掉头、环卫车洒水车等充当临时性障碍、乱停乱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交通效率。

  • 近年来,我省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扎实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取得积极成效。但我省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保护意识不够强、管理相对较弱、维权成本较高、运用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扶持和引导。

  •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和培育工作,现已累计评定首批25所示范校和4批165所试点校,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已初见成效,社会影响力正不断扩大。

  • 近年来,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消费扶贫帮助扶贫产业迅速起步,推动了贫困地区的产销对接。统购包销让扶贫产品不愁卖的同时,也掩盖或淡化了扶贫产品性价比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的短板。如今,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消费扶贫政策逐步退场,相关产业将面临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

  • 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近期调研发现,易地搬迁后的群众中,多数年轻人能够适应搬迁生活,找到就业门路、实现稳定脱贫,但也有一部分人,特别是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搬迁之后,故土难离,且在搬迁地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即使原宅基地已经腾退,一些人宁愿在原村组租房或买房,也要回去居住继续种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回流”和“两头跑”现象。这种现象增加了搬迁群众的生活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易地搬迁政策落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