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省级各民主党派、省贸促会、省工商联,各市政协,杨陵区、韩城市政协:
根据工作安排,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2026年6月下旬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至6月30日(星期二),在省政协机关(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召开,会期1天半。
二、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列席人员:
1.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2.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附件1)
3.省政协机关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不是省政协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和部分省政协委员。
4.省级各民主党派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省工商联秘书长和研究室主任,省贸促会负责同志。
5.中央驻陕有关新闻单位及省级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
6.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请省政协常委,住陕全国政协委员,省级各民主党派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省工商联秘书长和研究室主任,各市政协主席,杨陵区、韩城市政协主席,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围绕八个讨论重点参加分组讨论,并将选题情况汇总到《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报名回执表》中(附件2)。其他参会人员分组由会议统筹安排。八个讨论重点分别是:1.提高居民消费能力;2.促进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3.稳步扩大大宗消费;4.丰富新型消费业态;5.提升消费供给质量;6.全面优化消费场景;7.改善提升消费环境;8.完善促消费政策体系。
(二)请参会人员于6月22日(星期一)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电话:029-63903620,传真并核实)。省政协常委无故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省政协领导审批后,方可视为请假。
(三)请各市政协通知本市2名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并统一报送名单。
(四)请参会人员于6月29日(星期一)9:00—11:00持《会议通知》在省政协机关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相关材料和证件。参会时佩戴证件、着便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五)西安市内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西安市外参会人员,如需提前一天到达,请于6月22日(星期一)前与省政协办公厅行政保卫处联系,以便安排食宿。(联系人:杨博涵 电话:029-63903903,13032957988)
(六)请省政协常委积极准备,认真撰写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系统提交,或在小组讨论时交工作人员。(联系人:王娜电话:029-63903931)
(七)如有其他会务未尽事宜,请与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韩红泽 电话:029-63903601)
此件同时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常委和住陕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附件:
1.列席省政协十三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的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名单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6年6月5日